[北京] 拖延賬期成超市圈錢潛規(guī)則 供應商抱團兒過冬
發(fā)布時間:2008-12-24 |
信息來源:中財網
明明欠了上海一家供應商395萬元貨款,卻在還了375萬元之后,拒絕償還余下的20萬元。本月初,北京市朝陽區(qū)人民法院對易初蓮花超市強制執(zhí)行時發(fā)現(xiàn),其賬上有550萬元資金,具有充分償債能力。為此,法院不僅令其償還貨款,還對其處以30萬元高額罰款。
有錢不還、故意拖欠,如今似乎已經成為超市行業(yè)的潛規(guī)則。資料顯示,國內連鎖零售企業(yè)目前開店資金的80%左右都來自于占用供應商的貨款,一旦零售企業(yè)倒閉,供應商往往血本無歸。因此,在零供合作的過程中,"付款"成為雙方最敏感,也最具挑戰(zhàn)性的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。
超市大念"拖"字經
一手交錢、一手交貨,這是做生意的基本原則。但在超市行業(yè)卻并非如此。中國的絕大多數(shù)超市,都是由供應商先期鋪貨,然后商家在合同期限內給供應商結算貨款,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賬期。按理說,既然有雙方的合同約定,賬期理應不是什么問題,但有不少供應商向記者反映,實際上,他們很少能夠及時拿到貨款,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?
姚文華是北京知名的乳品供應商--北京世行商貿公司的副總經理,他的另一個身份是北京171家供應商聯(lián)盟的代表。他告訴記者,超市對付供應商的策略就是一個字:拖。比如供應商與某大型超市簽訂的合同是30天結算貨款。而實際上,30天之后只是對賬的日子。而對賬更是有不少玄機,比如每月1日給超市供的貨,與每月30日供的貨,超市方面統(tǒng)一視為一天(當然是30日)供的貨,這樣對賬日期就到了下月30日。如此一來,1日的貨款就已拖了60天。對完賬后,接下來的30天,是供應商給超市送增值稅發(fā)票的日子,而供應商只有在送完稅票后的30天以內才能領到支票。這樣,至少需要90天以上才能結算一個月的貨款。而且,如果中間的對賬、送票等任何環(huán)節(jié)出現(xiàn)小問題,結算就會被延遲至下一個賬期,因此四五個月才收到一次貨款也并不稀奇。
據(jù)業(yè)內人士介紹,超市對于不同類型的商品,賬期的長短各不相同。一般生鮮類賬期較短,多為現(xiàn)結或是15天之內;包裝食品和日化產品賬期多為60天;知名品牌和特殊商品的賬期也較短。因此,受超市拖延賬期影響最大的多為談判能力較弱的中小供應商。
壓占貨款=免息貸款?
有供應商給記者算了這樣一筆賬:以一家供應商每個月在某超市的銷售額為10萬元計算,一年的應收貨款為120萬元,而實際上,由于實際賬期達到90天,他一年只能結回4個月的款,這就意味著,至少有80萬元貨款壓在超市手里。每家超市一般都擁有幾百家甚至上千家的供應商,按照每一家都被超市占壓80萬元計算的話,僅一家超市占壓供應商的貨款就達上億元。無論超市拿著這上億元的資金再去開新店,新店接著招商,再繼續(xù)壓占供應商的貨款……或是投資開發(fā)房地產,甚至僅僅存在銀行收取利息,都是一筆可觀的收入。
分析人士指出,超市僅靠拖延賬期,就能"融"到巨額資金,這種融資能力和手段,比起上市公司有過之而無不及。這也正是業(yè)界一再聲稱零售業(yè)利潤低下,而仍有許多人搶著開超市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值得一提的是,這些來自營運循環(huán)的資金是無需任何財務成本的,而且零售企業(yè)的營業(yè)額越高,庫存越少,平均賬期越長,從運營循環(huán)中取得的資金就越多。因此,對于那些年銷售額高達數(shù)百億元的大型零售業(yè)來說,從供應商那里取得的無須成本的資金數(shù)量更為驚人。
"銀行貸款至少還要利息,而超市只要在賬期上做點手腳,就可以大量壓占供應商的貨款無償使用。"有供應商戲稱,僅從這一點比較,超市是個比銀行還賺錢的行當。
供應商被迫承擔信用風險
盡管按照2007年11月15日正式施行的《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》,賬期最長不得超過收貨后60天。然而當前情況是,對于大部分包裝食品、日化、服裝等商品,超市的實際賬期多達90天。一些中小超市雖然采取滾結的付款方式,一般也要壓2個月貨結1次款,或是壓1個月貨結1次款,極少出現(xiàn)實銷實結的情況。
賬期拖延,其本質是零售商利用時間差,對供應商資金的占用。其結果就是,很多超市投入一點啟動資金,就能占有大量供應商的貨款,把生意運作起來,再用賺來的錢付前期的賬款。因此,開超市成了不拿錢(或是少拿錢)就能賺錢的無本買賣。
更有甚者,有的超市把越滾越多的未付貨款抽出來開新店,擴大連鎖規(guī)模,繼續(xù)套取供應商的貨款。這樣一來,零售商就把自己的資金壓力完全轉嫁給了供應商,而一旦盲目擴張導致資金鏈斷裂,此前壓占供應商的巨額貨款往往無力支付。前些年,北京的城市之光、紅蘋果、普爾斯瑪特、盛興等一大批知名零售企業(yè)的破產倒閉,都導致了大批供應商貨款血本無歸,有些甚至傾家蕩產。
面對信用交易暗藏的巨大風險,供應商們的對策是"抱團兒過冬"。"我們現(xiàn)在已經建立了自己的預警機制。"姚文華所說的預警機制是指"171家供應商聯(lián)盟",這是北京市供應商專業(yè)委員會下屬的一個松散型組織。"有事的時候可能一個星期開三四次會,沒事的時候可能幾個月都不開一次會。平時基本就是手機短信聯(lián)絡。"據(jù)他介紹,別看這是個松散型組織,可是哪家零售商沒有及時付款,那家企業(yè)的資金可能出現(xiàn)問題,聯(lián)盟都可以最敏銳地探測到,然后及時向其他成員企業(yè)預警。據(jù)他透露,在震驚全國的普爾斯瑪特破產案中,北京的供應商損失較小,主要就得益于聯(lián)盟的及時預警。